《福建通志》

《福建通志》·七十八卷(通行本) 国朝浙闽总督、兵部尚书郝玉麟等监修。福建自宋梁克家《三山志》以后,记舆地者不下数十家,惟明黄仲昭《八闽通志》颇称善本,而亦不免阙略。又自明立福建布政司,分建属郡,以福、兴、泉、漳为下四府,延、建、邵、汀为上四府。国家德威远届,鲸海波恬,台湾既入版图,而福州所属之福宁亦升州为府。泉州所属之永春、漳州所属之龙岩,又各析置为直隶州。建置沿革,多与昔异。以旧志相较,每与今制不同。且福建三面环海,港汊内通,岛屿外峙,一切设险列戍之要,旧志亦多未详。雍正七年,承诏纂辑《通志》,因取旧志之烦芜未当者,删汰冗文,别增新事。其疆域制度,悉以现行者为断。至乾隆二年书成,玉麟等具表上之。自星野至艺文,为类三十,为卷七十有八。视旧志增多十四卷,如沿海岛澳诸图,旧志所不载者,皆为详绘补入,足资考镜。於体例亦颇有当焉。

【摘录】《四库全书查询》

四库全书 卷六十八 史部二十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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